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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2万小微电商免两税 卖家关心如何执行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意味着符合规定的小微电商企业、淘宝店家、个体商户将享受同样的税收政策。

实际上,此前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就一直传闻的淘宝店家可能征税一事,相关部委日前正在积极调研,近期极有可能出台与之关联度极高的利好政策。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曾介绍,日前关键部门正就“给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支持”向各部委、行业协会、第三方市场组织等征求意见。

该政策的一个核心内容大意为,对小微企业年销售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不过,根据昨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显示,小微企业征税起点正式定为月销售额2万元人民币,而且,仅涵盖小规模纳税人,仅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这比消息人士透露预先讨论的门槛相对严格。

分析人士指出,此政策出台,将有数千万的小卖家、电商创业者将受到鼓励。“这对依靠电子商务实现创业或转型的诸多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征税问题已令电商业成惊弓之鸟,每当有与此相关的动作,均可能被过度解读,甚至不久前与之基本无关的网络发票的实行,也被误认作电商征税。

但实际上,在调查中发现,所谓电商征税一事,一直有被“人为放大”的倾向。

一方面,规模化的B2C平台、B2B平台、服务商、品牌商、大卖家等早已实现了规模化和企业化运作,“交税这件事已经很正常了”。

另一方面,众多个人创业、夫妻店、小微企业、小型淘宝卖家由于受起步阶段的规模所限,很多小卖家的月销售额都低于起征点,即使按照现行税制,本来就不必纳税。

当然,还有大量的中间卖家,营收规模超过起征点,但尚未形成正常的企业化运作。这部分卖家对税收优惠的期盼值非常高。

“该政策对淘宝上的小卖家而言可能最为受益。”一位近年来一直在研究中国小微企业税收制度研究的税制专家告诉亿邦动力网,这项政策看上去很简洁,但其释放的信息却很丰富,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解读:

①将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最高点,明确了优惠政策。

所谓的起征点则是指达不到这一点的不征税,达到这一点的全额征收。

依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起征点为五千到两万元,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具体确定。多数省市起征点为两万元,但有些省市低于两万元。

新政策统一了全国起征点,以最高点两万元为起征点,提高了征税的门槛,对小微企业而言,显然是一种优惠。

②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由个人扩大到企业。明确了征税主体为小微企业,而不仅仅是个人;

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不得享受。也就是说,即使企业的月营收低于两万,也应缴纳增值税。

但新政策则将扩大优惠范围,涵盖了企业和个人。

但是,这一税制如何执行,可能还会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与几位淘宝小卖家进行沟通,大家关心的问题包括,如何对自身的营业额的应免税与应征税部分进行划分?如何界定自己是否是小微企业?

对此,专家介绍,此次征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可能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代扣代缴,“至于小微企业的界定办法,则可能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3-7-25 9:33:32,标签:小微电商 卖家